科技成果評價流程
(一)委托方向評價機構提出成果評價需求-安徽省科技成果評價申請表
(二)評價機構收到被評價成果材料后,初步審查評價委托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判斷評價委托方提出的評價要求能否實現(xiàn)-提供技術資料,初步審查
(三)接受評價委托,與委托方簽訂評價合同,約定有關評價的要求、完成時間和費用等事項-簽訂評價合同
(四)確定成果評價負責人。由其選聘熟悉被評價科技成果行業(yè)領域的擔任評價咨詢,同一單位的不得超過兩人。
(五)評價。由每位咨詢獨立評價,提出評價意見。評價機構工作人員負責匯總每位咨詢的評分結果,并計算出綜合評分。
(六)評價負責人在綜合所有咨詢評價意見的基礎上,完成綜合評價結論。
(七)按約定的時間、方式和份數(shù)向評價委托方交付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