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漿料是以高強度材料作為骨料,以42.5水泥作為結合劑,輔以高流態(tài)、微膨脹、防離析等物質(zhì)配制而成。它在施工現(xiàn)場加入一定量的水,攪拌均勻后即可使用。
灌漿料主要用于:
1、加固類。地腳螺栓錨固、核電設備的固定、路橋工程的加固、栽埋鋼筋、混凝土結構加固和改造、靜力壓樁工程封樁、柱濕包鋼加固用于灌注角鋼和柱間隙縫。
2、設備安裝類。電廠等機電設備安裝,水泥廠水泥磨安裝灌漿,煤礦設備安裝灌漿,軌道及鋼結構安裝,機器底座、鋼結構與地基懷口、設備基礎的二次灌漿。
3、工程搶修類。墻體結構的加厚及漏滲水的修復,各種基礎工程的塌陷灌漿以及跑道的搶修、路面路橋搶修等各種搶修工程等,舊混凝土結構的裂縫治理。
灌漿料使用方法:
1.基礎處理清掃設備基礎表面,不得有碎石、浮漿、灰塵、油污和脫模劑等雜物。灌漿前24h,設備基礎表面應充分濕潤。灌漿前1h,應吸干積水。
2.灌漿料的攪拌按產(chǎn)品合格證上推薦的水料比確定加水量,拌和用水應采用飲用水,水溫以5~40℃為宜,可采用機械或人工攪拌。采用機械攪拌時,攪拌時間一般為1~2分鐘。采用人工攪拌時,宜先加入2/3的用水量攪拌2分鐘,其后加入剩余用水量繼續(xù)攪拌至均勻,標準稠度加水量為13%-14%。
基礎處理
清掃設備基礎表面,不得有碎石、浮漿、灰塵、油污和脫模劑等雜物。灌漿前24h,設備基礎表面應充分濕潤。灌漿前1h,應吸干積水。 灌漿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強無收縮自流平漿料應從一側灌入,直至另一側溢出為止,以利于排出設備機座與混凝土基礎之間的空氣,使灌漿充實,不得從四側同時進行灌漿。
2、灌漿開始后,必須連續(xù)進行,不能間斷,并應盡可能縮短灌漿時間。
3、在灌漿過程中不宜振搗,必要時可用竹板條等進行拉動導流。
4、每次灌漿層不宜厚度太厚。
5、較長設備或軌道基礎的灌漿,應采用分段施工。
6、灌漿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表面有泌水現(xiàn)象,可布撒少量灌漿料干粉料,吸干水份。
7、設備基礎灌漿完畢后,要剔除的部分應在灌漿層終凝前進行處理。
8、在灌漿施工過程中直至脫模前,應避免灌漿層受到振動和碰撞,以免損壞未結硬的灌漿層。
參考用量: 參考用量計算以2.4噸/立方米為依據(jù),計算實際使用量.
北京、蘭州、天津、武漢、南寧、呼和浩特、江西、成都有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