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商務局發(fā)布《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車銷售企業(yè)擴大銷售規(guī)模及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工作方案》修改意見。公示時間為2021年8月5日—8月13日。《工作方案》或對汽車銷售企業(yè)擴大汽車銷售規(guī)模進行獎勵,獎勵100萬元。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助,補助2萬元。
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1、新購新能源車綜合性補助
購買新能源汽車(即新登記車牌為漸變綠牌或黃綠雙拼牌,下同):(1)10萬元(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中的價稅合計數(shù),下同)以下新車:每輛補助人民幣5000元;(2)10萬元(含)-30萬元新車:每輛補助人民幣10000元;(3)30萬元(含)以上新車:每輛補助人民幣15000元。
2、更新?lián)Q代新能源汽車補助
政策期內,佛山號牌車主售賣或報廢注銷舊車,且購買新能源新車的:(1)10萬元以下新車,每輛合計補助人民幣7000元;(2)10萬元(含)-30萬元新車,每輛合計補助人民幣12000元;(3)30萬元(含)以上新車,每輛合計補助人民幣17000元。政策實施期內(新購或二手遷移)登記到車主名下的車輛,如車主再作售賣,該車輛不能作為舊車參與申請汽車更新?lián)Q代補助。同一輛舊車,政策期內僅能參與一次汽車更新?lián)Q代補助項目的申請,重復申請無效。
3、集體采購新能源汽車補助
同一消費者一次性購買5臺及以上的新能源新車(車輛單價不少于100萬元),每輛補助人民幣20000元。同一輛新購車輛,僅能在“新購車綜合性補助、汽車更新?lián)Q代補助、汽車集體采購補助”三類補助標準中擇優(yōu)選擇一項進行申領,申領成功后,不得再次申領其他兩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