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滅火器年檢的時間和內容 滅火器年檢的時間: (1)滅火器每年送檢灌氣送檢一次。 (2)不論已經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距出廠的年月已達到規(guī)定期限時,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從出產日起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4)機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從出產日起期滿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5)化學泡沫、酸堿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從出產日起期滿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滅火器年檢的內容: (1)每半年卸下氣瓶,稱量氣瓶內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氣瓶的泄漏量大于額定重量的5%或7g(取兩者中較小值),推車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時,應按規(guī)定充足。 (2)檢查操作機構靈活,簡體密封嚴密,滅火器蓋緊固。 (3)每年檢查一次干粉吸濕結塊(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繼續(xù)使用),若有結塊應及時更換。 (4)檢查滅火器出粉管、進氣管、噴嘴和噴槍等有無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噴嘴防潮堵有無破裂。發(fā)現堵塞應及時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應及時更換。 (5)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已去的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一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